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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:若瑟.赫忍斯基(Joseph Wresinski)

編按 : 1966/12/27,若瑟神父給一群沒有貧窮經驗,但想要幫助窮人的志工分享的一席話。

        分享到底是甚麼意思 ?我小的時候,學到分享的真義。即使家裡窮,但是,只要有更窮的鄰居來敲門,媽媽總會說,拿塊麵包和幾塊錢給這位大叔。有時候,我們也讓鄰居大嬸的兒子到家裡來,這位大嬸經常酒醉,她單獨扶養小孩。她的兒子放學回家常常看到自己的媽媽醉倒在火爐邊,這個可憐的十三歲男孩就用雙手,使盡力氣把她扶到房間。有時候,媽媽會請鄰居的男孩到家裡跟我們一起吃飯;有時候,媽媽也會跟這個大嬸吵架,然後感嘆說 :「枉費我為她付出這麼多。」即使感嘆,她是光榮喜樂的,因為曾經付出。

小時候,我們的本堂神父也會來看我們,他來我們家,是要跟我們收取十一奉獻。因為他是個善良的神父,所以在收取十一奉獻時,會拜訪堂區內的每一個教友,而且不會漏掉我們這樣的窮人家。他會坐下來,跟我母親聊很久,而我們則會給他五毛錢,因為家裡晚上會替逍遙牌(Zig-Zag)香菸捲煙紙,我們也會偷抽幾張這個牌子的菸紙送給他,這是我們分享的方式。

其實,最不可思議的是這個本堂神父,總是不厭其煩地來到我們家,收取那微不足道的五毛錢和那一盒毫不起眼的菸紙,而且坐下來,以極大的敬意,花很多時間跟媽媽聊天,有時候他甚至會問我們鄰里關係如何,問我們可以為樓上那位不信教的鄰居做些甚麼,他給了我媽媽分享的可能性,給了她分享的榮耀,不是隨隨便便的分享,而是光榮與信賴。

當我們想到窮人的時候,我們會想到這些嗎?這個站在我面前的窮人,他窮,不是因為他缺吃少穿,沒米沒油,也不是因為他沒辦法請人來家裡吃飯,而是因為他沒有機會給予,他沒有東西可以送人,沒有桌子可以請人來吃飯。

我們想要送別人東西時,別人會跟我們說 :「留給自己用吧。」別人跟我媽媽說 :「這位太太,這是要給你家小孩的。」我還記得,我十二、三歲的時候,一直到十六歲、十八歲、二十歲,就像所有的窮小孩一樣,我會把收到的全部都給出去,不是因為很有愛心,而是一種拿人手短的反作用,因為你不想老是受人恩惠。

我把收到的全都給出去,因為你受不了老是接受別人的贈與,我哥哥跟我一樣,也是全都給出去。我們小時候,別人不讓我們給出去,他們會跟我們說 :「你知道,我給你糖果,你沒有很多,這是給你的,不要給別人。」

我媽媽呢,如果她收到一些物資,別人一會緊盯著不放,免得她又送給別人,或是把東西變賣掉。事實上,那些給予的人並沒有真正給出去,他們繼續監督我媽媽,追蹤這些物資的流向,好像透過這些捐贈物資,他們有權控制我們,有權監看我們的家庭,他們要確定給出去的東西是否得到正確的使用。可是,在外人眼中,甚麼叫做正確使用?就是我媽媽有讓孩子穿上這些鞋子,即使太小,他們想知道我們將收到的物資做了甚麼樣的處理,事實上,他們根本不信任我媽媽。如果他們相信我媽媽,那是因為我媽媽依照施主的期望,真的讓我們穿上別人送的鞋子,即使不合腳;在堂區他們會說 :

「啊,赫忍斯基太太真是值得幫助,因為她會善用善心人給她的物資,她真是個好窮人!」

好窮人是甚麼意思 ? 就是順從施主,符合規範,進得了既定框架的,是幾世紀以來,大家約定成俗的那種窮人該有的樣貌。

你們知道這種單向的施捨造成甚麼樣的後果?那就是如果施主不同意,我媽媽就不能分享;結果最後我媽媽只好說謊。當施主問她要不要甚麼物資,不管需不需要,她得全部接受,她得說好好好,感恩感恩,剛好派上用場。如果她拒絕善心人的贈與,他們可能會跟她說 :「啊,這位太太,既然你已經有一條長褲,但是你鄰居卻沒有,而且已經有天主教的慈善組織在幫你了。。。」他們也可能說 :「對啊,已經有別的機構在幫她了。」這樣一來,別人不會再給她任何東西,對此,我媽媽心知肚明,所以她只好一直說謊,說家裡甚麼都沒有。所以我們眼看著家裡一大堆沒用的衣服,卻束手無策,只因為我媽媽不能跟好心的施主說 :「謝謝,我們不需要。」

因為大家覺得窮人已經窮到快要給鬼抓去了,怎麼還會有分享的權利與能力;我們一直提醒他們,你們已經這麼窮了,別人給你們的東西要留給自己,不要再給出去;這導致窮人慢慢學會拒絕跟自己一樣窮困的同胞。給予者只准單向施捨,造成嚴重的後遺症,本來是整數的窮人,被約分了,不被當成一個完整的個體。

我們在窮人家遇到的大多數衝突都是這樣來的,我們沒讓窮人體驗到他身邊的人是朋友,是合作者,是人生旅途的夥伴;我們讓他們習於接受贈與,讓他們把其他窮人當成敵手,可能會搶了有限的物資。這就解釋了你們在底層遇到的那種無端的仇視,例如仇視移民、外勞,仇視外國人,不管是黑人或阿爾及利亞人。你們是否意識到貧窮造成的分裂?

但是,比這個還要嚴重的是,不被允許分享以及這樣的心智狀態蔓延到工作場合,這個窮人會試著搶走身邊另一個窮人的工作,在搶他飯碗的時候,他會自我解嘲說 :「反正他是個阿拉伯人。」比這個還要嚴重的是,同樣身處底層,同樣落難,同樣住在破敗的地方,卻不覺得彼此是一個共同體;你總是有辦法切割,說對方是外地來的,反正大家不是同一國就對了。即使他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,也沒辦法共事,因為早晚會發生衝突,總會有人去跟老闆或工頭告狀,說對方的壞話;因為即使同樣身處底層,為了抬高自己的身價,他會跟老闆舉發,說身邊這個夥伴坐過牢、偷過錢、打過架。。。他之所以這麼做,其實是怕自己丟了飯碗,因為先下手為強,後下手遭殃。不肯讓窮人有分享的機會,導致底層同胞在工作、內心世界和自己的生活圈,都是分裂破碎的。

拒絕窮人分享導致的嚴重後果是 :窮人成為宗教、政治與經濟勢力所利用的工具,正因為如此,沒有明確政治立場的、聲稱無宗教信仰的這群輪廓模糊的«群眾 »,就成了專制獨裁者的溫床,不管在工廠、社會、宗教或政治場域,這些群眾就變成獨裁專政者的後勤部隊。正因為這個男人不被允許和自己的鄰里守望相助,我們鼓勵他和身邊的兄弟切割,鼓勵他們反目成仇。而這些群眾,他們既沒有從教會,也沒有從政治界,更沒有從國家或任何人身上得到甚麼。全世界都會說這群底層,是世界上最沒有革命精神的群眾。但是,在世界各處,我們可能會說,這群底層民眾,是全世界最民粹的,他們攻進巴士底獄,不是為了支持自己的工人弟兄,而是為了支持政府的律令,可是,這些律令並沒有讓他們得到甚麼好處,還對他們自己所處的底層有所損害,因為,律令從不曾以他們的處境思考過。

慈善是甚麼 ? 是願意跟別人分享我們所領受到的,這不僅僅是一種意願,也是一種權力。如果透過我們給窮人的贈與,窮人無法照樣做,無法與類似處境的同胞分享,無法感受到自己與鄰里同舟共濟,甚至願意有所犧牲,那就沒有慈善可言。但是,為了達到這樣的慈善,有好多高牆必須推倒。

首先必須意識到,我們贈與窮人的一切並不屬於我們,而是屬於他們,完全屬於他們。分享才剛開始,而慈善則開始於我們真正順服於窮人的意願,把那些別人要送給他們的東西交給他們,送出去的已經是他們的東西了,不要再插手。

唯有在這時候,我們才不得不請求他們加入,成為夥伴。

結束前,用一個簡單的句子來做個總結,那就是,施比受更有福,更愉快。 一直接受,無法付出,久了,會讓人感到自卑。付出提高人的價值,讓人感到榮幸,因為透過贈與,我們分享的是愛與榮譽感。


原文標題: Le parta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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